26日,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在回应供暖热点问题时表示,提倡“南方地区”科学地选择适宜采暖方式,采用分散、局部的供热方式,解决个性化采暖需求。记者采访发现,随着南方端天气增多和老百姓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,各界对于南方也要供暖已达成共识,当前争论的焦点其实是如何供暖。(11月27日《京华时报》)
进入冬季,南方多地雨雪交加,天气异常寒冷。由此,“南方集中供暖”的呼声,又在风雪中颤栗;是否可行的话题,又在网上争论不休。事实上,早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递交提案,建议南方地区冬天实行集中供暖,认为“传统的秦岭—淮河供暖线已经过时,南方冬季的阴冷天气远比北方难熬。”此次住建部发出权威声音,虽然否定了南方集中供暖,但提倡“采用分散、局部的供热方式”。
然而,不支持南方集中供暖,并非是国家和有关部门轻视民意,漠视南方市民的取暖需求,而是南方集中供暖缺乏可行性,难以具体实施。一方面,投入十分巨大,地方财政无力承担,市民也承受不了高额供暖成本;另一方面,能源消耗也非常巨大,供暖效率比北方明显偏低,造成了资源浪费。一言蔽之,受地理环境、气候、房屋结构、生活习惯等诸多要素限制,南方不适宜实行集中供暖。
事实上,武汉、南京、杭州等长江沿线的南方城市,已经开始向部分小区供暖。殊不知,这是一些有条件的城市,在局部使出的“自选动作”,很可能实行的是市场化运作,在大投入、高能耗、低效率的状态下运行。如果是政府投入,提供的供暖服务就具有公益性,虽然解决了少数市民的取暖需求,但对于多数没有享受到供暧服务的市民来说,就是一种不公。可见,提倡“采用分散、局部的供热方式”,也并非是可行之策。
因此,与其空谈南方供暖,不如实实在在地在解决群众冷暖上做文章。有专家提出,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,南方采取空调以及地暖进行供暖更为可行,应引起南方各地高度重视。考虑到,市民因普遍难以承受高额的电费,宁可自己挨冻,也舍不得用空调取暖。对此,政府可以每年在固定的月份,给居民提供一定额度的电费补助或发放“取暖补贴”,这比投入大量成本进行集中供暖设备搭建,以及大面积楼宇建筑结构改造,更具有可行性。